需要办理公证书公证 请移步上方联系谢谢
1、申请与受理:公民或法人申请公证,应当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,并填写公证申请表。
2、公证处审查阶段:当事人应主动配合公证处的审查工作,接受询问,并在制作笔录中核对无误后签名,当事人确实不能签名的,可由本人盖章或按手印。公证处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的,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向有关单位、个人调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,并有权到现场作实地调查。
3、公证处出证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第十一条
根据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,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:
(一)合同;
(二)继承;
(三)委托、声明、赠与、遗嘱;
(四)财产分割;
(五)招标投标、拍卖;
(六)婚姻状况、亲属关系、收养关系;
(七)出生、生存、死亡、身份、经历、学历、学位、职务、职称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;
(八)公司章程;
(九)保全证据;
(十)文书上的签名、印鉴、日期,文书的副本、影印本与原本相符;
(十一)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。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,有关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。
1、准备材料
根据公证类型来准备相应的材料,一般情况下要求提供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(身份证或护照)和相关材料,比如房屋买卖的要提供房产证等,还要提供双方当事人的联系方式。
2、提交申请
把准备的材料和申请表格提交给公证处,公证处会进行审核,如果
审核通过,就会给予申请人受理函,准许办理公证。
3、缴纳费用
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,需要缴纳相关的费用,一般分为工本费和公证费两种,这些费用都是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来计算的,比如公证处会根据办理的公证类型和公证文书的页数来计算公证费。
4、签字确认
公证书已经审核完毕,公证处会通知当事人,当事人到公证处出示有效身份证件,签字确认公证书,最后公证处会加盖公章,并给当事人颁发公证书正本及副本。
5、邮寄公证书
当事人如果需要将公证书送达到其他地方,可以在公证处支付邮寄费用,公证处会通过快递的方式将公证书邮寄到指定的地址。
以上就是公证处公证流程(非诉讼类)的全部流程,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的公证处,或者咨询有关专业人士,其他问题可以参考当地有关法规。